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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配套措施—开办企业》解读

2022/11/12 11:32:00点击:

聊城市人民政府印发《聊城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聊政发〔2021〕7号),现就《聊城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配套措施—开办企业》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国市监注〔2020〕129号)和《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21〕6号)等文件要求,持续提升市场主体开办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

二、总体目标

不断深化企业开办“4012”品牌,持续扩大“零材料”提交范围,深化“零成本”开办内涵,丰富“零距离”服务内容,优化“零见面”审批路径。延长“4012”服务链条,以“全程网办”和简政放权推动“就近可办”、“四级通办”和“全市通办”。不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完善“智能审批”功能,拓宽“异地通办”范围,深化“政银合作”模式,优化银行开户服务,提升申领发票便利度。积极推广电子化应用,推进“电子两证”和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领域广泛应用。推进制度集成,畅通准入准营渠道,加强审管互动,健全风险管理,为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任务

(一)深化流程再造,提升品牌效应

1.深化企业开办“4012”品牌。大力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扩大“零材料”范围;全市推行新开办企业电子印章及新开办个体工商户公章免费赠送,双向免费寄递服务,丰富“零成本”内涵;完善帮办代办全程服务,提升“零距离”服务质效;完善“智能审批”功能,丰富“智能秒批”场景,完善“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区,提供免费寄递服务,优化“零见面”审批路径。

2.推进企业开办“四级通办”。将企业开办事项下放至乡镇(街道)或有承接能力的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企业开办“就近办”;完善市、县、乡镇(街道)、社区四级联动,实现“四级通办”。

3.推行企业开办“异地通办”。坚持需求导向和便民高效原则,打破地域阻隔和部门壁垒,促进条块联通和上下联动,充分发挥“一窗通”系统“一张网”优势,大力推进企业开办“全市通办”;积极协调区域接壤、产业关联的跨市、跨省区域,建立协调互动机制,简化服务流程,拓宽通办范围,持续深化企业开办“异地通办”。

4.优化外资登记。强化提前介入服务,精准指导申报材料,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审查程序;严格执行外商投资企业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外国投资者或外商投资企业在《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外领域投资的,按内外资一致原则登记。

(二)推进制度创新,提升开办便利度

1.优化发票申领。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税务Ukey,并无偿提供电子发票开具服务。强化窗口人员政策解读,加快推进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发票电子化应用。通过委托下放和跨层级、跨部门联动服务以及配备发票申领和税控设备发行自助终端设备,切实落实发票申领“零见面、就近办、便捷办”。

2.优化印章刻制。搭建全市统一的印章刻制信息管理系统,与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联通,确保印章刻制备案时间与实际办理时间一致。全面推进电子印章免费赠送和推广应用,将其纳入印章管理系统监管,降低印章使用风险。

3.优化银行开户。市县两级人民银行全力协调商业银行,持续简化开户流程,压缩开户时间,降低开户成本,确保本辖区内所有商业银行新开办市场主体开户免费(含首年年费)和即时开户全覆盖。以点带面,持续推进市县两级行政审批部门远程终端即时开户。

4.深化“政银合作”。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局及人民银行积极协调同级银行,实现市、县、乡镇(街道)和社区“政银合作网点”全覆盖,拓展“政银合作”广度。按照系统对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原则,推进各类市场主体开办、变更、注销、备案等商事登记“银行办、就近办”,拓展“政银合作”深度。

5.扩大电子化应用。全面推行新开办和变更市场主体电子营业执照下载领取;大力推进电子身份证、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和商务领域的应用,将其作为网上办理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推动电子印章应用,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经济和社会活动领域中使用电子印章。

6.创新“分时办理”。依托“一窗通”系统优化,实现办理时间和进度可视可查,开办相关事项可选择同步或单独办理,企业开办时、开办后均可自主选择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社保医保登记、申领发票(含领取税控产品)等事项,推动一网专办、一网全办。

7.创优“全链办理”。依托系统优化,实现市场主体开办与变更、备案、注销等“全链条”业务“一网可办”。推动开办相关业务与经营许可证“一窗受理、一并办理”。

8.深化“个转企”服务。多形式多渠道强化政策解读,大力宣传企业与个体户的对比优势,增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积极性、主动性。帮办代办员提供“一站式”全程服务,将“个转企”业务纳入“绿色通道”、“即时办结”。积极做好已转企业后续服务和跟踪回访,确保企业顺利过渡。

9.优化企业回访。建立常态化企业回访机制,充分发挥窗口人员政策解读的主动性、积极性,落实开办后即时评价、及时回访。深化重点回访、推进分类回访,高度重视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即知即改,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质量。

10.完善文书送达。市场主体登记住所或企业信用信息网公示的市场主体其他地址应作为纸质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市场主体同意适用电子送达方式的,可将其在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专栏中填写的企业电子邮箱等视为电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三)延长服务链条,提升服务质效

1.优化退出机制。优化线上注销“一网”服务,完善线下注销专窗受理,线上线下融合推进,按照 “一次告知、一次申请、一窗受理、一个流程、一套材料、一网服务、一链办理、一次办好”的要求,实现市场主体注销信息“一网一窗”受理、后台分类审批,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度;深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申请简易注销,切实解决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有限、公告时间过长、申报材料较多、登记容错率低等问题。

2.完善风险管理。严格规范企业登记,建立审批预警机制,做好企业开办领域风险管理。探索推进“一窗通”系统与本地地址库联通,避免虚假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审慎审查、重点关注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一人多证等市场主体,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核查。规范名称、经营范围登记,严禁使用违背公序良俗或引起歧义的名称,并与经营范围比对、核查。在各级政务大厅公示公告企业开办注意事项和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群众守法意识。严格落实负面清单,实行清单之外无门槛。不断完善智能审批系统活体人脸识别功能,升级活体检测技术,提升企业名称查询比对精准度,防范虚假登记。

3.加强审管互动。强化审管互动,健全审批监管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市场监管部门与审批部门共同协商获取监管和审批信息方式,实现许可信息、监管信息和执法信息双向推送、信息共享,形成审批、监管高效衔接、一体联动。行政审批部门要及时将审批中发现的可疑信息推送至同级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将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排查力度。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企业登记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并将监管信息共享至行政审批部门。

18.优化全周期服务。将企业开办政策与相关配套改革融合推进,延长服务链条,畅通市场主体准入准营渠道。根据省级部署,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确保改革实效;打造“十个一”审批模式,创新推动“一业一证”改革,实现市场主体“照后减证、一证准营”;夯实“一链办理”服务,形成群众办一件事线下“只进一门、只对一窗、只跑一次”、线上“一次提交、一网申办”,变过去群众到不同部门“办几件事”为全链条办理“一件事”,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层级关联事项的“一链办理”;统筹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推进流程再造和业务融合,推动市场监管领域类行政许可事项“一门一窗一网一号”办理,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跑腿次数,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准营便利度和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上来,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开办长效工作机制,协调推进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完善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强化信息共享,确保全市统一标准、同城同质、有序开展,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水平。

二是加强协同配合,推动工作落实。围绕工作任务,主动担当作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国家、省市级企业开办相关政策要求,按照“手续更简、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原则,强化统筹协调,推动部门联动,形成改革合力,切实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地落实。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知晓率。充分利用互联网、公众号、报刊和APP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优化企业开办惠民政策,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强化政策解读,使企业和群众精准了解政策内容、充分享受改革红利,营造更加公开、透明、便利的企业开办环境。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提升服务质量。对企业开办推进情况进行定期督导并全市通报,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成效突出的单位和部门通报表扬。对工作中推诿扯皮、慢作为、不作为、执行不力的,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予以曝光并严肃追责。